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740.真正的婚姻之爱只有在两个配偶之间,也就是一夫一妻的婚姻中才有可能。当一个人同时与多人结婚时,这爱是绝无可能的,因为婚姻之爱是相互和互惠的,一方的生命就住在另一方的生命里面,反之亦然,所以他们类似一个人。这样一种合一只有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,在多人之间是不可能的;多人会撒裂这爱。上古教会成员是属天的,像天使那样感知良善和真理,每个男人都只有一位妻子。他们说,与一位妻子在一起,他们就感受到天上的快乐和幸福;仅仅提到娶多个妻子,就让他们不寒而栗,因为如前所述(2728-2729, 2731节),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从具有这种性质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,或天上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,这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:
耶稣说,你们没有读过吗?那起初造他们的,是造男造女,并且说,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既然如此,他们不再是两个人,乃是一体的了。所以,神所结合的,人不可分开。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,所以许你们休妻,但起初并不是这样。这话不是人人都能领受的,惟独赐给谁,谁才能领受。(马太福音19:3-12)
9546.“不断朝我的脸”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。这从“耶和华或主的脸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耶和华或主的脸”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,如纯真、平安、喜乐,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。因为“脸”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,表示内层,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,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(参看1999, 2434, 3527, 3573, 4066, 4796, 4798, 5102, 5165, 5168, 5585, 5592, 6604, 6848, 6849, 9306节)。由此可见“脸”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,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,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(222, 223, 5585, 9306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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